津民委党〔2011〕4号
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:
赵仙飞等4位同志任职试用期满,通过考核,经2011年7月15日委党组会议研究,决定:
赵仙飞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(正处级领导职务);
周晓军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副处长;
郭 庆同志任民族一处副处长;
常志欣同志任宗教四处副处长。
任职时间自2010年6月7日起算起。
二○一一年七月十八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