津民委党〔2011〕3号
机关各处室及各宗教团体:
经委党组会议研究,决定:
李惠东同志任天津市天主教爱国会副处级领导职务;
李莉娟同志任天津市佛教协会副处级领导职务。
以上同志试用期一年。
穆瑞发同志任天津市伊斯兰教协会调研员职务;
梁宝柱同志任天津市伊斯兰教协会副调研员职务。
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七日